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服从组织工作安排;
(3)年龄在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(即1982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7日期间出生);
(4)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2.具体岗位条件要求
(1)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,海南省户籍,性别不限,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(详见附件1)。
(2)保育员招聘条件:具有中专(含高中)及以上学历,东方市户籍,女性,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